2020-04-28
1、申请名称事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者)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向工商管理局递交申请名称事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者)签定的公司名字事先核准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者或共同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
(3)工商管理局明文规定的其他资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进行公司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登记申请报告;
(2)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是共同委托人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提供的验资报告;
(5)发起者初次出资是非钱币财产的,递交已办理其资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者法律主体证明材料或是自然人身份证件;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档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材料;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
(9)企业名称事先核准通知单;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管理局明文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该递交设立公司大会的会议纪要,公开股票发行的,还应该递交国务院办公厅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文档。法律、行政规章或国务院办公厅决定明文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务必报检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档。
上一条: 进行工商注册需要特别注意的五个事项